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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風景區橋梁維護管理品質,交通部觀光署於113年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興建或改建橋梁維護管理」試評鑑作業,試評鑑範圍涵蓋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高雄市及宜蘭縣,共計9個縣市,針對112年度橋梁維護管理情形進行檢視,並選定南投縣進行實橋複查。
交通部觀光署表示,依據交通部「風景特定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經交通部觀光署(含管理處)興建或重建橋梁,應於每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提交所轄橋梁的檢測及維修情形,並報送交通部觀光署備查。為確保制度落實,本次試評鑑重點包括橋梁檢測成果、維修紀錄及管理措施等。
本次試評鑑結果,台中市及宜蘭縣在橋梁維護管理方面獲評為「優良」,在橋梁檢測與維修作業上具備完善機制;此外,並選定南投縣為實橋複查對象,交通部觀光署已針對其維護情形提出建議,提升橋梁安全。
交通部觀光署指出,本次試評鑑為健全地方辦理橋梁維管,未來將綜合本次經驗,滾動式檢討、優化評鑑機制,期望進一步提升風景區橋梁管理品質,確保遊客安全。交通部觀光署署長周永暉強調,為確保遊憩環境安全無虞,各地方政府應持續強化橋梁維護與檢測能力,並積極落實定期檢修,預防結構老、劣化進而影響橋梁使用壽命。
橋梁維護管理是確保公共安全的關鍵環節,透過此次試評鑑,交通部觀光署希望能夠提高地方政府對風景區橋梁維護的重視,並完善橋梁維護管理制度;未來,交通部觀光署將持續落實景區橋梁維管評鑑作業,俾確保旅遊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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