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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出遊政府再把關,觀光署公布旅行業營運狀況及暑假旺季旅遊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2024-07-10 瀏覽次數:556

暑假旅遊旺季已屆,觀光署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公告113年1月1日至7月2日期間之旅行業營運狀況,說明如下:

一、廢止旅行業執照6家:

(一)美加國際(臺北市,經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下稱品保協會)公告出會,未依規定補繳旅行業保證金)。

(二)有錢真好(新北市,展延停業屆滿未申報復業,逾6個月以上)。

(三)哈樂(臺北市,經觀光署通知限期繳回疫情期間暫時發還之旅行業保證金,屆期仍未繳足保證金)。

(四)威翔(彰化縣,旅行業保證金經強制執行且解款在案,未依規定補繳旅行業保證金)。

(五)和撒那(新竹縣,經觀光署通知限期繳回疫情期間暫時發還之旅行業保證金,屆期仍未繳足保證金)。

(六)麗群(臺南市,展延停業屆滿未申報復業,逾6個月以上)。

二、依法申請解散20家:宇晴(澎湖縣)、三友(南投縣)、上選(臺北市)、正泰(臺北市)、環臺(臺北市)、奇歐(彰化縣)、人人人力(雲林縣)、綠島蘭嶼(臺東縣)、五七八三(高雄市)、六月(澎湖縣)、易票通旅遊網(臺北市)、星錡(臺北市)、樟宜首選(臺北市)、南北通(臺中市)、智慧遊(新竹縣)、中信(臺北市)、豐穗四季(臺北市)、好奇(嘉義市)、台揚國際(臺中市)、六順(臺北市)。

有關自行申請或經主管機關副知觀光署停業之旅行業名單,另公告於觀光署觀光行政資訊網→業務資訊→消保事項專區→旅行業→具法定公告事由之旅行業項下。

觀光署提醒旅遊消費者,參加旅行社舉辦之旅遊活動或購買國際機票及出國旅遊,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參團旅遊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簽訂旅遊契約較有保障,並應確認洽辦者係旅行業相關從業人員。合法旅行社、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參團旅遊應注意事項暨上述公告之業者名單可至該署行政資訊網消保事項專區查詢。另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請至品保協會網站查詢。如選購低於參考售價之產品,宜多查詢比較了解其旅遊產品內容,確認團費包含及不包含之項目及是否有「自費行程」,及後續一旦解約之退費標準(例如:包機或促銷行程、廉價航空之票務資訊及退費規定等)。

二、旅客與旅行社簽約前請務必詳閱契約條款及行程內容,並宜向旅行社瞭解其營業狀況;繳費時應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確認旅行社已辦妥履約保證保險及出發前投保責任保險;另旅客得視個人需求自行斟酌加保旅遊平安險。簽約後如衍生相關糾紛,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品保協會(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9號5樓)申訴。

三、選購國外旅遊產品或出國前,宜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下稱領事事務局)網站及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網站查詢相關旅遊警示,隨時注意旅遊目的地旅遊安全資訊,考量是否前往並注意自身安全。出發前亦請至領事事務局網站「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或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網頁登錄個人資訊,以利駐外館處即時協助聯繫。出國前請及早檢查護照效期是否6個月以上,倘護照效期不足,請儘早申請換發。

四、另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傳入,應避免前往畜牧場及與畜牧相關人員接觸,亦不得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如旅客已攜帶相關產品,請投入棄置箱或申報檢疫;若曾赴畜牧場所,請至機場檢疫櫃檯消毒。有關非洲豬瘟疫情防範相關資訊,可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入境旅客專區查詢。

觀光署表示,旅遊諮詢可利用觀光署免付費電話0800-011765、旅遊糾紛申訴可洽品保協會申訴專線02-25995088查詢。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亦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全球免付費專線800-0885-0885)」尋求協助;於陸港澳遇有急難情形,請與陸委會聯繫(02-23975589)以得到最佳協助。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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