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與國土管理署共推「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 協助花蓮地震受災戶安置及旅宿業者災後復原
發布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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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共同推出「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已有超過470家旅宿業者加入安置行列,可提供近3,400間房,即日起提供有需要的花蓮縣受災戶持相關證明文件免費短期入住!
為協助安置因「0403花蓮地震」住宅毀損、且短期內暫未有合適租屋處之花蓮地區受災戶,觀光署與國土管理署合作研擬「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補助」方案,於本(113)年5月14日共同發布「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另與花蓮縣政府、花蓮縣旅館公會、民宿協會齊力,積極鼓勵及媒合旅宿業者加入「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已有超過470家旅宿業者、可提供近3,400間房,全力支援花蓮縣災民短期住宿需求,相關公告作業由花蓮縣政府於5月15日公告。
符合住宅受損及可申請租金補貼資格之花蓮縣受災戶,若暫未有合適租屋處,可持「○四○三震災受災戶房屋損毀受災證明」及「未重複接受居住補貼、補(賑)助切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簽訂訂房契約,即可短期免費入住,每戶入住一房,最多可住3個月。相關住宿費用由中央賑災基金補助旅宿業者,雙人房每月3.2萬元、3人以上入住四人房每月4.4萬元。